《公主嶺市集體土地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》政策解讀
現將《公主嶺市集體土地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》(公辦發〔2023〕號)(以下簡稱暫行規定)的有關政策情況解讀如下:
一、出臺背景
為全面規范公主嶺市集體土地、房屋及其他地上附著物的征收與補償行為,保證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,長遠生計有保障,切實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《吉林省土地管理條例》等相關法律、法規和規章的規定,市住建局結合本市實際,參照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》《吉林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》《長春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》及《公主嶺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暫行規定》形成了《公主嶺市集體土地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》。
二、制定的依據
1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
2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
3、《吉林省土地管理條例》
4、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》
三、主要內容
《公主嶺市集體土地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》共六章三十三條。第一章是總則,主要對制定文件的目的、適用范圍、公共利益的界定等內容作了規定。第二章是征收程序,共分十四條,具體對集體土地房屋征收程序作了規定。第三章是房屋等附著物評估,主要對評估機構選定、評估時點及評估結果爭議處理作了規定。第四章補償安置范圍、標準和途徑,主要對補償內容、補償方式選擇、補償執行標準作了規定。第五章是爭議解決,主要對集體土地征收強制執行程序作出了規定。第六章附則,對本辦法施行的日期等作出了規定。
公主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
2023年3月21日